塑成作为伦理主体的父母与子女——勒维纳斯与儒家的孝道和父道 |
| |
引用本文: | 林建武.塑成作为伦理主体的父母与子女——勒维纳斯与儒家的孝道和父道[J].道德与文明,2016(4):84. |
| |
作者姓名: | 林建武 |
| |
摘 要: | 在勒维纳斯的哲学规划中,繁衍为主体打开了一种开放性的时间。在这种时间中,自我通过父道和孝道,让自身在亲子关系中成为面对他者的伦理主体。勒维纳斯对亲子关系的这种论述与儒家的慈孝存在共通之处,且能为儒家的亲子观念给出某种合理性证明。不过,由于勒维纳斯将亲子关系的重心放在为他人的伦理责任之上,他的父道和孝道观念又能为儒家的亲子伦理提供一些另类的补充说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道德与文明》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道德与文明》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