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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方法论与经济法科学体系的建立
引用本文:刘瑞复.哲学方法论与经济法科学体系的建立[J].哲学研究,1984(10).
作者姓名:刘瑞复
作者单位:吉林工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
摘    要:我们的学术界(这里主要指社会科学诸领域),似乎存在一种倾向,即较多强调学科之间的界限,或领域划分,而不大重视学科之间的联系、接触和交叉,因而在研究活动中往往目光只集中在自己领域的狭窄天地里,很少关心“左邻右舍”的情况。其后果是眼界和思路自然要受到很大的限制。显然,这是不符合现代科学思维的发展趋势的,它势将妨碍对本学科研究的深入和新学科的生长,不利于整个社会科学系统的丰富;特别是对于哲学研究工作来说,其影响是带根本性的。 恩格斯早就指出,在自然科学的不同学科之间存在着“接触点”,往往被“双方都宣称与己无关”,然而,“恰恰就在这一点上可望取得最大的成果”。自然科学的发展,一再证实恩格斯的这个论断的正确性。其实这种情况也完全适合社会科学诸学科之间以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可以说,边缘科学和横断科学的生长和发展状态,从一个方面标志着科学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如果说在社会科学领域中这类学科还不多的话,那么这只是表明社会科学的相对落后态势。因而就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哲学研究工作者尤其应当关心这方面的进展,因为在不同学科之间的边缘领域、或涉及各个学科的横断性关联的领域中产生出来的那些富有哲学意义的成果和发现,更加雄辩地显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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