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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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买尔言木·努尔买提.“以德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J].现代哲学,2001(3):5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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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买尔言木·努尔买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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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哈密地委党校,83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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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德治国”方略,是通过将道德建设提升到一个制度的层面,从而夯实社会制度的伦理道德基础,加强对立法、司法和行政制度的伦理设计和道德监管,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伦理教育和道德约束。这无疑有助于培养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自律性和善恶鉴别力,以弥补法治之不足。同时德治从根本上来说,作为一种思想建设,归属于精神文明的范畴。因此,随着“以德治国”方略的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必将大踏步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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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德治国” 政府工作人员 精神文明建设 党员干部 司法 思想建设 法治 伦理教育 培养 方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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