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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的儒学进路
引用本文:沈美华,韩锐,刘晓英.人权的儒学进路[J].现代哲学,2013(3):92-100.
作者姓名:沈美华  韩锐  刘晓英
作者单位:美国圣十字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文学院;珠海香洲区委组织部
摘    要:麦尔登反对自然权利说,而将权利根植于真实的人际关系和道德社群之中,在其看来,一个人拥有权利就意味着他与他人处于某种道德关系之中,他也有义务履行或是避免某些行为,以支持他人的道德努力。所谓权利,就是从应当履行或避免某些行为的人或人们的角度来看的道德关系。麦尔登不赞成个人主义单子式的独立、自主的自我观,呼吁一种对人的具体实在的观点。麦尔登重视家庭的地位,认为人们从家庭中来学习如何实现对他人的义务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应得,并将其扩充至家庭之外更为广泛的社会关系中。麦尔登的思想很多与儒家是相通的,为将权利观念融入儒家思想体系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借鉴。

关 键 词:麦尔登  孔子  儒家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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