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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理由、公共推理与政治辩护:休谟主义者如何说明Public Reason?
引用本文:张曦.公共理由、公共推理与政治辩护:休谟主义者如何说明Public Reason?[J].现代哲学,2013(1):94-100.
作者姓名:张曦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1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号:11BZX079);国家留学基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批准文号:留金发[2010]3006号);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文件号:教育部教研[2010]1号)的支持
摘    要:按照一种流行的意见,谈论public reason似乎是康德主义者的专利.休谟主义者据说因为预设了一个特殊的“理性”概念,并受到“实践理性怀疑论”的牵连,而最终没有机会谈论理由的公共性和公共理性能力思想.本文通过论证指出,这个观点本身是基于将休谟思想解读为主观主义思想的误解.一种恰当的解读,应当将休谟的思想理解为“客观化的主观主义”的思想.在此基础上,休谟主义者所能发展出的关于理由的公共性、人类能动性、道德和道德权威性的本质的思想,反而将最终有助于我们最终重新考虑康德主义者在public reason问题上所采取的那种判断论观点的恰当性.

关 键 词:公共理由  公共理性  休谟主义  康德主义  判断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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