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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哲学的自主性
引用本文:李忠伟.意识哲学的自主性[J].哲学研究,2018(6).
作者姓名:李忠伟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摘    要:意识概念至少可以分为形而上学、经验科学和现象性-体认性意识三类。现象性意识概念是独特的逻辑行为,具有反身自涉性和语义稳定性。这两种特性使得根据现象性意识概念所划定的意识哲学领域,具有相对于形而上学和经验性科学的自主性。本文通过重构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方法,说明该方法不仅是认知转化工具,而且可以用来打造语义转化装置,将关于意识的语词和语句的意指,严格限定于被纯化后的意识现象与意识结构。正因为如此,现象性的意识概念才有独特的逻辑行为,故而能用来划定自主的意识哲学领域。当然,意识哲学的自主性也需进行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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