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的实践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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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小虎.海德格尔的实践论[J].世界哲学,2016(1):6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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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小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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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师范大学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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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德格尔无意于在理论与实践孰为优先的问题上作出简单回答,他用心思索的毋宁说是:我们应当提倡何种意义上的理论?何种意义上的实践?以及何种意义上的制作?在海德格尔看来,"制作"不应当是简单的批量化生产,而应当是创造性的让显现;"理论"不应是脱离质料的普遍主义,而应当是"形式显示"的概略性指引;"实践"不应是盲目的行动,而应当是个体化的相时而动。若想领会海德格尔实践论的这种全方位意蕴,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四种元素: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实践论和康德实践论的阐释、海德格尔"形式显示"的思想方法、对海德格尔的修辞风格进行必要的抵制,广义"实践"概念的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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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制作 实践 理论 形式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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