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选择思维与《正义论》的建构方法 |
| |
引用本文: | 侯杰耀.社会选择思维与《正义论》的建构方法[J].道德与文明,2021(6):80-88. |
| |
作者姓名: | 侯杰耀 |
| |
作者单位: | 北京电影学院电影学系 北京100088 |
| |
摘 要: | 针对现实正义问题,阿马蒂亚·森批评罗尔斯的建构方法是不必要的,但罗尔斯通过批评社会选择理论,阐明了建构方法的理论诉求是通过建构非经验的选择约束框架——原初状态,让"互不关心"的人们达成社会合作.罗尔斯与森在理论方法上共享了一种社会选择思维——社会原则由个体选择产生,但建构方法论证了社会合作的理性规范,这是社会选择理论无法论证的.鉴于所有针对现实正义问题的经验选择均有赖于一个社会选择框架的存在,而社会选择框架以社会合作为前提,罗尔斯的建构方法是经验选择的必要前提.
|
关 键 词: | 罗尔斯 阿马蒂亚·森 社会选择 建构方法 社会合作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