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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与义理——论王阳明与程朱理学解读孔子正名观念的差异
引用本文:萧无陂.情理与义理——论王阳明与程朱理学解读孔子正名观念的差异[J].伦理学研究,2012(5):35-41.
作者姓名:萧无陂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基金项目:湖南省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中国哲学史类课程体系建构及教学内容改革研究与实践”(湘教通[2009]321号)
摘    要:春秋时期的卫国出现了父子争国的风波,孔子由此明确提出了“正名”,旨在端正君臣父子之名.宋明时期,程朱理学与王阳明分别对正名进行解读,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彰显了理学与心学在道德本体上的分歧.程朱理学以普遍存在的天理来规范人情,强调国家政治关系中君位的正义性,因而主张“无父不可以有国”.王阳明则以人情来诠释天理,强调个体“成人”的先在性,因而主张“无父不可以为人”.这种理论上的分歧在现实中则体现为明代大礼议中双方态度的对立.

关 键 词:情理  义理  正名  王阳明  程朱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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