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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伦理关系的规范调节和精神升华--《性伦理学新论》评介
引用本文:靳海山.性伦理关系的规范调节和精神升华--《性伦理学新论》评介[J].道德与文明,2004(1):78-79.
作者姓名:靳海山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德育教研室讲师,北京,100089
摘    要:人类男女两性关系是人类社会绵延不绝的必经途径,也影响着良好的婚姻、家庭、社会伦理秩序的形成.从构词法上看,"性"本身就是"心"和"生"的会意,"心"是指道德能力,而"生"是指自然本能,这就在人的自然情欲和道德意志的张力之间形成了人之为人的内在冲突.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来说,两性关系涉及双方的意志自由和权益责任,需要用道德、法律等社会规范加以调节.因此,人类两性关系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自然关系,成为具有伦理意义的社会关系.对人类性伦理关系如何从原始社会的简约严酷,经过封建社会的神秘愚昧、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不羁而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健康美好的研究,是社会主义性伦理学的历史使命.

文章编号:1007-1539(2004)01-0078-02

The Adjustment and the Spiritual Sublimation of the Gender Ethics-"On Gender Ethics" Published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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