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业安全卫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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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超捷,傅贵.论职业安全卫生权[J].学海,2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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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超捷 傅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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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业安全卫生权是雇员享有或应该享有的不受职场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侵害以及遭受侵害后获得及时充分救济,从而使其职业安全和健康获得保障的权利体系,包含着安全卫生知情权、安全卫生条件权、紧急避险权等十多项子权利.职业安全卫生权在个别劳权中处于首要位置,是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它既是公权利,也是私权利;既是法定权利,也是应有权利.法律途径是职业安全卫生权实现的基本途径,但同时,社会途径和劳资契约途径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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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安全 职业健康 职业安全卫生权 基本人权 权利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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