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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可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用本文:郑建成.宗教可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J].福建宗教,2000(5):31-32.
作者姓名:郑建成
作者单位:南安市委统战部
摘    要:宗教是人类历史上一种历久不衰,影响深远,普遍的社会现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对我国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宗教观念和宗教活动时常是伴随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产生和发展并受到制约的。同时,它也对各自相应的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及各个领域发生影响。宗教信仰德,不但影响教徒的伦理道德观念,同时还规范教徒的社会行为:宗教仪式则维护了宗教活动的基本规范、价值和宗教感情。佛教提倡“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基督教提出“爱国爱教,荣神益人”等等,藉此陶冶教徒的人格,同时也主导着教徒的社会行为。

关 键 词:宗教  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发展  社会行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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