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语境下生态农业的伦理蕴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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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英姿,刘利利.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语境下生态农业的伦理蕴涵[J].伦理学研究,2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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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英姿 刘利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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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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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态农业是一种生态可持续、利益共分享的普惠型农业。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讲,生态农业的伦理"应当"就是保有并发展土地和生态系统的生命价值,以此为前提获取经济价值。就人与人的伦理关系而言,生态农业的伦理蕴涵在于摆脱资本逻辑和工业理念的控制,以生态农业构建平等互利、共信负责、合作共赢的人际关系。生态农业追求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共赢,追求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普遍利益的实现,维护生态正义和社会正义。海南生态循环农业同样应承担双重伦理"应当",走出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保育、绿色兴农、共享富农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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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生态农业 农业伦理 共同体 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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