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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道德关系问题研究中的一个方法论问题
引用本文:杨家良.经济与道德关系问题研究中的一个方法论问题[J].哲学研究,1990(3).
作者姓名:杨家良
作者单位: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
摘    要:多年来的经验证明,注重从哲学的层次上探讨和回答当代实践与科学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并以此带动和促进哲学基础理论研究,是处理哲学与时代、哲学与现实的关系,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行之有效的正确途径。这也就是通过发挥哲学自身的功能来丰富和发展哲学的过程。本刊自1986年以来开展讨论的商品经济与道德进步的关系问题,就是一个在改革实践中提出来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中,一些研究者已经意识到我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研究和伦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薄弱环节,并力求通过哲学原理研究和伦理学研究的结合,来克服过去对原理的简单化、公式化理解。应当承认,要科学地解释和回答当代社会生活实践提出的诸多异常复杂的问题,决不是轻而易举的,这需要理论工作者以高度的责任感,从实践发展的需要出发,从头开始,重新钻研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例如,要真正科学地解决商品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的关系问题,就要具体地研究: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殊本质和功能,是通过什么样的具体形式和环节受基础所决定的,又通过什么样的具体形式和环节来实现其特殊功能的?它跟经济基础的关系,同上层建筑的其他成分跟经济基础的关系,有什么区别与关联?对这类问题的深入考察,又要求对整个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关系中实际存在的而非臆造的一系列问题作系统而深入细致的考察。近年来人们普遍感受到,社会生活的整体化趋势,要求我们运用系统性思想来分析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过程,但这是否意味着唯物辩证法的一整套方法论已经过时?在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总体关系,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各种因素内部的不同成分之间关系(例如同一社会中道德上不同体系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上,还要不要彻底贯彻唯物辩证法?如果在这些因素和成分之间客观存在着矛盾,是否就一定意味着它们相互间是不适应的,而如果基本上是适应的,是否就意味着没有矛盾?还有,构成社会形态的这些因素和成分之间的关系又通过什么样的具体形式体现为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各种关系(主体与客体,目的、手段和结果,认识与价值,理性与非理性,自觉性和自发性,等等),这些关系和矛盾怎样在实践活动中发生,又怎样在实践活动中解决,等等。对于诸如此类问题的扎实研究,将丰富和深化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加强伦理学等学科的理论基础,也将为解决实践中的各种难题提供方法论的指导。当然,象这样一些重要课题,并不是没有人意识到。问题是,学科之间缺少沟通与合作,加剧了研究的难度。我们希望以这个问题的讨论为新的起点,加强哲学同其他科学部门以及哲学原理同其他分支学科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促进现实问题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的密切结合。我们这里发表的《经济与道德关系问题研究中的一个方法论问题》、《对道德适应关系的辩证思考》两篇文章,就意在推动上述一些问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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