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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有偿”获取机制的伦理依据与法律观照
引用本文:马先松. 2014. 人体器官“有偿”获取机制的伦理依据与法律观照. 医学与哲学, 35(5A): 1-4.
作者姓名:马先松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湖北武汉 430030
摘    要:人体器官、组织无偿捐献是当今获取器官的主流模式, 有偿模式 (含经济补偿、捐赠激励) 被排斥在体制之外。创建符合国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 既遵循我国社会的普遍伦理法则, 又符合国际通行的器官移植伦理标准, 提倡无偿、允许有偿 (补偿、激励) 获取人体器官模式和机制可能成为一种切合实际的选择。这既是对多年来关于人体器官“无偿”还是“有偿”获取讨论的回应, 也是对器官捐献机制的一个重大改进。为使这一机制真正发挥效力, 需要法律与伦理的融通和观照。

关 键 词:器官移植   器官捐献   经济补偿
收稿时间:2014-01-15
修稿时间: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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