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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介客体
引用本文:任平.论中介客体[J].哲学动态,1993(3).
作者姓名:任平
摘    要:论中介客体任平目前学术界研究客体问题的主导框架和运思模式都因袭了主体—客体两极哲学框架。这种框架的缺陷在于:它撇开了实践或认识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往关系。表现在客体观上,首先使主体性变成了唯一性、单一性和同质性;其次使主客体之间成为单一关系结构;第三使运行结构偏狭;第四使活动结果单一。新的研究框架应当是具有主—客与主—主双重关系结构的主—客—主框架。这种框架首先可体现出多极异质主体性;同时能涵主—客关系与主—主关系,使客体具有中介性和交往性;主体不仅与客体相互规定,而且与另一极主体相互规定。主—客—主框架,突现了中介客体的范畴。所谓中介客体,是指多极主体交往活动中的共同对象。诸多主体间借助于中介客体的联结,形成交互主体间性关系。客体作为上一代主体交往的结果,它又成为后一代人交往活动的条件。客体的规范性与主体间交往活动的创新性具有辩证统一关系。中介客体范畴的提出将使历史观、认识论、科学观、价值论、伦理学乃至日常思维领域发生整体性的转变作用。如在历史观方面,把客体作为中介,即可把社会关系向实践转化。在生产实践中一方面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即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在这里社会关系是通过自然这个客体的中介作用而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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