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与支配:吉登斯权力思想的诠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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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忠华.转换与支配:吉登斯权力思想的诠释[J].学海,2004(3):4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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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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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政府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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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力是吉登斯思想体系中一个极其重要的范畴。权力概念不仅是吉登斯借以沟通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基本纽带 ,还是他研究社会历史的基本视角。在分析主体主义与客体主义对立权力观的基础上 ,吉登斯以一种二重的方式阐述了他的权力观。一方面 ,他将权力视为行动者个体所具有的“转换能力” ,认为它是行动者自主性的表现 ,是人类行动的普遍特征和人之为人的基础。另一方面 ,他又将权力视为行动者行为互动过程中存在的支配能力 ,认为它是行动者依赖性表现 ,是资源不对称分配带来的结果。资源是沟通权力两个方面的媒介。“控制辩证法”是权力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 ,是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吉登斯将社会历史形态划分为部落社会、阶级分化社会和阶级社会三种类型 ,每种类型都反映了权力两个方面之间的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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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吉登斯 权力 转换性能力 支配能力 资源 |
On Giddens' Thought of Pow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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