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中整体−整合医学的应用及其临床思维培训 |
| |
引用本文: | 陈懿璇, 朱颖琳, 刘凯, 朱光辉, 黄文龙, 王典, 于晓军. 法医鉴定中整体−整合医学的应用及其临床思维培训[J]. 医学与哲学, 2025, 46(3): 62-66. doi: 10.12014/j.issn.1002-0772.2025.03.14 |
| |
作者姓名: | 陈懿璇 朱颖琳 刘凯 朱光辉 黄文龙 王典 于晓军 |
| |
作者单位: | 汕头大学医学院 广东汕头 515041 |
| |
基金项目: | 2023年汕头大学医学院院级教改项目(002-18122816);2024年汕头大学医学院院级教改项目(24JXGG20) |
| |
摘 要: | 
法医学医疗损害鉴定中揭示漏诊误诊、漏治误治、未尽充分注意义务是医疗过错的常见三方面情况,主要原因是临床医生缺乏整合医学知识结构和整体医学思维模式。迄今,尚未见行之有效的整合医学和整体医学的医学教育与继续教育方法。基于法医鉴定的取证−循证−论证三大核心工作的证据优势,参照《国际疾病分类》的结构化医学死亡证明的思维模式,每一医疗损害鉴定案例均包含时空观、因果观和量化观的整体−整合医学理念,可作为医学生和临床医生的整合医学知识结构建立和整体医学思维模式培养的典型案例素材,为临床医学教学改革提供新思路。
|
关 键 词: | 法医学鉴定 人身损害因果关系 整合医学 整体医学 医学教育 |
收稿时间: | 2024-07-09 |
修稿时间: | 2025-01-14 |
|
| 点击此处可从《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下载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