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体试验的实质化犯罪证成与刑法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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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慧玲, 李玮. 2020. 非法人体试验的实质化犯罪证成与刑法规制. 医学与哲学, 41(22): 57-63. doi: 10.12014/j.issn.1002-0772.2020.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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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慧玲 李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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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系 山东济南 25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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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BFX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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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同一社会的法律法规整体中,不同性质的法对行为违法性的评价始终是一致的。《民法典》的问世,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人格权的独立成编不仅彰显了国家对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法律保护,亦体现了法律对现代医学科学时代人格权新型权利内容的特别维护。刑法应当积极回应非法人体试验这一社会现实,准确把握刑事法律的国际趋势,科学构建刑法体系,完善人体试验法律秩序,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医学研究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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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体试验 人格法益 犯罪证成 刑法规制 |
收稿时间: | 2020-08-03 |
修稿时间: | 2020-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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