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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证实”与“不可说”之间的价值——对“分析进路的伦理学范式”的思考
摘    要:针对目前关于"分析进路的伦理学范式"的讨论,本文尝试给予回应并作出进一步的思考。牛津日常语言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厄姆森在《论分等》中,揭示出分析进路的伦理学所存在的问题。早期分析哲学存在着元伦理学的、严格逻辑实证主义的、维特根斯坦的和石里克的四种伦理学进路,通过分析维特根斯坦和石里克伦理学的观念之争,可以发现分析哲学本身在"可证实"与"不可说"之间的内在矛盾。这使得他们要么把伦理学作为"不可说"的形而上学加以拒斥,要么接纳伦理学就势必抛弃逻辑实证主义的纲领。随着分析哲学成为一种学院哲学,更存在一种玩弄分析技巧的危险,导致伦理学逐渐远离真实的生活,甚至根本不关心生活的意义问题。伦理学应该脚踏社会生活的实地,在社会生活中阐明伦理规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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