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给予和正义的维护:两种不同的国家观——以罗尔斯和诺齐克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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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龙进,王秀华.正义的给予和正义的维护:两种不同的国家观——以罗尔斯和诺齐克为例[J].哲学研究,2012(11):109-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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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龙进 王秀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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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师范大学社科部;河北省委党校哲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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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个国家(或政府)得以存在的基本理由是与对社会正义的追求分不开的。但是,国家应当是作为正义的维护者还是作为正义的给予者,对此在人类思想史上有着不同的认识,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国家观。本文以罗尔斯与诺齐克为例,尝试对这两种国家观加以梳理。1.正义的给予:罗尔斯的正义观与国家观罗尔斯以对正义的考察和对社会制度的正义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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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罗尔斯 正义性 国家观 诺齐克 正义原则 社会正义 正义观 个人权利 维护者 社会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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