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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德学界中一直存在着对其伦理学的动机空洞性指控,认为康德无法说明人类之所以要将自己置于纯粹先天道德法则的约束之下的自然动机.作为对这种指控的回应,一些英美康德学者试图将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提到的人性作为理性本性的绝对价值自然化,以提供一种我们将自己视为理性存在者从而自律地遵守道德法则的自然动机.但这种自然化的解释不仅违背了康德原文的论证结构,同时也否定了先验哲学的某些根本立场.义务性和道德法则的可能性并不是通过引入自然动机的方式,而是在先验哲学整体性视角之下通过对人类认知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一种批判和演绎被确证的. 相似文献
2.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第三章中的主要任务通常被视为是对定言命令的有效性提供演绎,而这一演绎的前提和基础则是在第一节中被提出的积极的自由概念。但是康德似乎并没有对这一自由概念本身提供充分且令人信服的论证,而这也成为康德学界普遍认为第三章中的演绎失败的原因之一。但是,如果对自由概念的演绎结构进行一种基于先验方法论的重构,就可以证明康德能够为自由概念提供恰当的证成,并且这一自由概念在形而上学上的不完备性也不会影响定言命令的演绎的成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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