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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终生关注人,尤其关注实践意义的人。在实践论范围内,他把人放置到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上帝诸多关系中去加以审视。人与自身的关系其实就是理性与感性、自由与自然的关系。理性独立于并超越感性之自然从而争得自由,才有道德,才成其为人。于此,康德强调此种独立与超越之自由,强调理性自律的道德价值。人与他人的关系就是理性与理性、自由与自由的关系。理性与理性、自由与自由乃是基于道德之上的人格平等的关系,是诸多立法意志的平等关系。于此,康德强调人格之间的平等,强调理性立法的人格尊严。人与上帝的关系就是意志个别与意志一般、理性个别与理性一般的关系。康德引出上帝旨在解决道德与幸福的关系问题,即至善问题。在康德看来,上帝乃是理性自身的一种主观设定,人对上帝的信仰不过是理性对自身设定理想的信仰,即对正义的信仰。于此,康德强调正义,强调理性战胜人类自我、调整社会的理想。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康德实践意义之人的真正内涵就是理性自由、理性平等、理性正义。康德大讲理性乃其一大贡献,但只讲理性又为其不足。马克思主义不满足于此,才有人是现实的社会关系的总和之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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