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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职业安全卫生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职业安全卫生权是雇员享有或应该享有的不受职场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侵害以及遭受侵害后获得及时充分救济,从而使其职业安全和健康获得保障的权利体系,包含着安全卫生知情权、安全卫生条件权、紧急避险权等十多项子权利.职业安全卫生权在个别劳权中处于首要位置,是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它既是公权利,也是私权利;既是法定权利,也是应有权利.法律途径是职业安全卫生权实现的基本途径,但同时,社会途径和劳资契约途径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煤矿企业安全准入制度主要体现在六证上,其制度设计存在诸多问题;不仅如此,六证制度所依托的煤矿企业制度也缺乏安全生产的特别考量。应制定《煤矿企业法》,重建我国的煤矿企业制度,将煤矿企业分为煤矿产权企业、煤矿开采企业和煤矿开采监理企业三类,并禁止混业经营。在这一新体制下,为煤矿产权企业设定较高的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保证该类企业拥有足够的安全资金投入;对煤矿开采企业和煤矿开采监理企业在安全开采与监理技术力量上设置最低门槛,保证该类企业拥有雄厚的安全技术力量;建立全国统一的注册煤矿安全工程师制度,煤矿开采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煤矿开采监理企业的技术监理人员均应获得注册煤矿安全工程师资格;煤矿开采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除应获得注册煤矿安全工程师资格外,还应获得煤矿开采企业高管资格,方可担任煤矿开采企业的矿长、副矿长或总工程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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