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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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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数据是一种财富,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也导致了个人隐私伦理的失范现象,儒家伦理在构建大数据隐私伦理有其独到之处。以儒家伦理为视角,对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的困境进行了分析,从儒家的诚信、忠恕和慎独等方面探讨其对隐私的保护价值,揭示了儒家的诚信之本为数据的采集和存储设置了道德底线,慎独之法为数据的监测分享提供了操守方法,忠恕之道为数据的挖掘利用树立了伦理法则,这些对解决数据的高效利用与保障个人隐私的两难问题提供了学理依据。  相似文献   

2.
以佛家的缘起论为视角,考察数据与隐私问题的因缘和合,展示信息技术与人类隐私伦理的新新生灭、续和合生的缘起过程;审视人类隐私忧虑、烦恼的缘起,"无常故苦"揭示维护数据高效利用与保障个人隐私之间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采用集合论的方法对一般非隐私数据范畴进行定义,并探讨了处理数据时保护个人隐私的原则。"缘起"、"无我"等佛家理念对于分析、对治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伦理问题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3.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引发了一场颠覆性的技术革命。同时,在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隐私伦理失范的问题也面临着挑战,主要表现在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行为信息以及个人偏好信息的泄露等三个方面。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大数据应用主体自身的道德素质的缺失、大数据技术自身的不完善与不成熟,以及大数据使用者的道德原则与立法方面的缺失。大数据应用主体只有通过树立与时俱进的隐私观、大力开展有关大数据隐私伦理的道德教育、完善大数据技术、创建有关大数据隐私伦理的共有的道德标准以及完善有关大数据隐私伦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才是防止隐私伦理失范现象的发生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4.
基因隐私属于信息隐私的范畴。基因信息不仅与个体相关,而且与其血缘亲属、可能还有其族群成员身份有关。在大数据背景下,基因语境中的隐私问题较其他背景下的隐私问题更为复杂,这里的个人隐私可能同时也是群体隐私。随着基因技术的使用越来越普及,人们的隐私利益就越有可能受到侵犯,而对这方面的隐私利益予以特别的法律保护和伦理辩护就变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基因信息隐私关涉的伦理价值主要有:自由、尊严与公正。这三者是保护基因信息隐私的价值依据和伦理导向。针对大数据时代的基因信息隐私问题,需要有一般和特殊两个层面的伦理对策。  相似文献   

5.
以认知医疗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IBM沃森健康(Watson Health)为研究对象,探究数据线上及间接获取的知情同意和个体数据隐私保护的复杂性及严峻性,以期对作为一种商业模式下技术革新的认知医疗遭遇医疗信息本身的伦理属性时的个体数据安全及隐私问题保持关注。研究发现,虽然认知医疗与传统大数据医疗均以数据为基础,但前者因其自身的发现、推断、决策及自我学习功能,在扩大了数据获取范围的同时增大了侵犯患者隐私的风险。此风险一方面体现在信息的多次利用及告知内容的模糊及形式的简化上,另一方面体现在由已知信息整合出隐私信息的可能性上。  相似文献   

6.
大数据浪潮的兴起为医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给人类的医疗隐私保护带来挑战。通过限制个人信息的收集、分析、共享行为作为一种保护隐私的手段,医疗隐私层次化控制将运筹学的相关理论应用于其中,结合哲学系统论的方法进行论证,通过对患者个人信息采用分类分级的层次化控制,患者可根据自己对隐私的偏好来定义个性化的访问控制策略,通过优化分析有效解决患者的多目标、多层次、多准则的决策问题,实现医疗数据的社会效益与医疗隐私权益之间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7.
大数据的伦理治理,显然需要回应隐私权利的保护与实现问题,但它远不止于此。从大数据的生产属性和技术特性出发,大数据时代需要适应性的伦理治理体系,这覆盖大数据的生产、处理与应用等各个阶段。在数据生产阶段,隐私权利的内涵确证与边界界定,要求处理好"公共的"与"存在于公共空间的"之张力关系,它是大数据伦理治理的第一步。在数据处理与应用阶段,算法伦理和应用伦理构成大数据伦理治理的主要议题。大数据的伦理实现,需要明确"从数据生产阶段的共有属性,到数据处理阶段的共治结构,再到数据应用阶段的共享结果"这一完整伦理链条。其中,共有伦理观通过前置性权限设定(技术手段)来实现,共治和共享伦理观依托嵌入性权责设定(制度规范和伦理约束)来完成。在此基础上,大数据时代适应性的伦理治理体系才能被确立。  相似文献   

8.
袁梦倩 《学海》2015,(4):55-61
大数据使"隐私"的边界与隐私保护的内涵变得更为复杂。近年来欧盟提出的关于信息主体的"被遗忘权"扩展了隐私保护的内涵。"被遗忘权"的出现,意在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的格局,赋予信息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的权利,并且有着更深的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的社会意涵。而围绕它的争议又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对隐私边界的重新协商,是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商业利益等多元利益的博弈与调和。  相似文献   

9.
大数据推动了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智慧治理是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的新模式,然而智慧治理面临人的主体性、隐私与自由、社会公正等诸多伦理挑战,这些挑战与技术理性的张扬密切相关。智慧治理的目的是实现公共善,而要实现公共善,就要对这种技术理性进行必要的行政伦理的审视,通过责任伦理实现价值理性与技术理性、目的善与手段善、公共善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从而使智慧治理获得伦理确证与道德规约。  相似文献   

10.
大数据是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已被多个国家确立为重大技术战略。大数据技术也带来诸多新的伦理争议,加剧了现有的伦理问题,提出了法律和伦理管理中的规范需求。分析了大数据技术在临床医学领域引起的五方面伦理问题,包括传统个人数据保护手段遭遇的困境,大数据条件下个人知情同意程序难题,基因信息特殊性的争论,资源分配公平问题以及政府对大数据的监测管理等,并讨论其可能的解决思路。最后提出我国迫切需要对医疗大数据进行伦理管理,呼吁我国对医疗大数据立法并建立相关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1.
隐私位于人的尊严的核心部分,尊重个人隐私就是人的尊严和价值的体现.在21世纪,信息交流和社会信息资本的聚集已经彻底改变了世界,然而,新的社交媒体和互动方式的出现,也导致了在共享信息时对个人隐私过度"消费"的现象.在遭遇数据制霸的信息共享时代,个人隐私不再是个人的事情,而成了社会公共领域的重要事件,面对信息共享所带来的侵犯个人隐私的社会现象,深入探寻在个人隐私与信息共享之间的伦理抉择,客观分析其症结,建构合理解决措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2.
新兴的精确医学与传统生物医学有着很大的差别,需要建立一个能够适应它的新型伦理体系。为此,针对精确医学的三个主要特征带来的伦理挑战进行讨论。首先,精确医学的主要任务是复杂的个体化分析,需要保证参与者能正确行使赋予他们的权利。其次,精确医学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之上,需要解决在健康医学大数据生态系统中保障个人的隐私和权利之问题。最重要的是,精确医学倡导样本和数据要尽可能地开放共享,需要在个人隐私保护和数据开放共享之间给予恰当的平衡。  相似文献   

13.
信息安全逻辑上包括隐私保护,因为当代隐私保护主要是指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如果 将信息安全置于道德评价的视野,其也会展现出伦理价值的一面,且信息安全之伦理价值不 是纯粹主观的,而是在信息安全之客观属性与人们的道德需要之间的关系中产生的。信息安 全的伦理考量包括对信息安全之技术保障、法律保障的伦理辩护,而论证信息安全的伦理价 值,即是对信息安全之技术保障、法律保障的一种正当性辩护,因为至少要具备一定的伦理 价值,才可能给出技术保障、法律保障的正当性理由。但对于信息安全的伦理考量不限于对 技术保障、法律保障的正当性论证,还应当阐明信息安全的伦理保障,以作为技术保障、法 律保障的重要补充,行使技术保障、法律保障所鞭长莫及的独特功能。  相似文献   

14.
作为国家信息化发展的重要部分,医疗数据的类型和规模迅速增长,医疗卫生行业提前迈入了"大数据时代"。大量医学数据和临床经验的高度融合,导致医学领域正发生一场彻底的革命,新型医学模式正在形成。正如任何革命一样,医学领域的这场大数据革命也不可避免地面临诸多挑战。数据主体地位的形成带来了医学大世界观,实现了医学科学方法和医学认识论的革命,改变了传统医学的价值观,也带来了伦理和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15.
以一项智能手机应用临床研究方案评审的案例来探讨伦理委员会应该如何应对"智能时代"的各种新技术、新方法在临床研究中的应用。近年来智慧健康、移动医疗和大数据的发展使跨学科合作的新型临床研究方案越来越多地呈现在医学伦理委员会成员面前。这对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伦理委员会如何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既能一如既往地保护受试者的权益,也能指导研究者不断创新,是对伦理委员会能力的考验。因此,伦理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更应与时俱进,更新知识,真正成为一个有能力、高效率、高水平、好沟通、国际化的伦理委员会。  相似文献   

16.
医疗大数据是利用常规软件工具捕获、管理和处理数据所耗时间超过可容忍时间的医疗领域的数据集。它具有四个典型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数据集成的广泛性、数据的潜在价值性、数据分析的相关性和数据解释的不确定性。正是医疗大数据自身的特点,在应用中带来一些伦理问题,如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知情同意问题、人文关怀缺失问题。因此,在应用时,要注意加强学科交叉合作,注重综合性人才的培养;完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加强人文关怀,重视人的主体地位,多部门协调合作,共同解决其伦理问题。  相似文献   

17.
"互联网+医疗"的融合发展让我们看到了患者在自我医疗管理和个人健康管理方面的成长潜力,在此背景下探讨构建e-患者模式,并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评价构建该模式对当今医疗体系的重大意义以及在构建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数据读取困难、个人隐私泄露风险、潜在医疗纠纷、移动医疗APP和可穿戴医疗设备质量等问题,进而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打造专业的移动医疗平台读取数据,健全患者隐私保护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移动医疗类APP和可穿戴医疗设备的监管。  相似文献   

18.
医疗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带给医疗卫生领域更多发展契机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伦理风险和挑战。从人的道德主体性地位、责任认定、隐私权保护和医生主体性地位四个方面探讨了医疗人工智能带来的伦理风险。提出要实现医疗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地发展,需要采取重构责任伦理,强化特殊监管;加强隐私和数据保护,保障公众安全;坚定医生主体地位,优化诊疗质量等应对策略,以趋利避害,更好地促进人类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  相似文献   

19.
当前的应用伦理学正在从理论走向实践,信息技术、医学伦理和计算伦理的兴起和发展,使得应用伦理学尤其是信息伦理学正逐渐发生设计转向。这种转向的主要体现就是价值敏感设计理论的兴起,这种观点主要来自伦理学层面的"理论-应用-设计"和信息技术层面的"技术-社会心理背景-道德价值"的理论变化。价值敏感设计建立在概念、经验和技术三个层面相结合的集成方法基础上,同样的分析在大数据领域内同样具有可行性。大数据技术也可以从这三个层面来分析:概念分析层面的数据伦理概念分析、技术分析层面的算法伦理分析,以及经验分析层面的实践分析。价值敏感设计理论的发展能够推动大数据伦理的进步,并且能够为大数据技术提供一定的伦理基础。  相似文献   

20.
医疗大数据患者隐私权的请求权是指权利人(患者)所拥有的基于对自己的医疗信息和身体信息请求他人(医师或者医疗机构)为或者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利。这种请求权属于一种实体权利,作为一种实体性的权利具有实体法法理基础。损害结果扩张、主体利益多样性、因果关系无法判断、隐私的救济手段太弱导致患者隐私权的请求权实现具有一定障碍,可以通过完善《侵权责任法》和物权法平衡权利竞合利益,以及通过医疗大数据技术创新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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