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清末以降,《墨经》研究的主要方法是:根据来自西方的各门学科知识来解读《墨经》条目。分科研究促进了近现代的墨学复兴,便于今人初步了解《墨经》。但是,该方法也使研究者集中关注《墨经》的某类学科条目,易于忽视该类条目所属语境,进而出现根据主观看法(尤其是近现代学科知识)改变条目次第、轻易校改原文等诸多问题。《墨经》研究应该以文本为基础,在社会文化语境下,结合《墨子》和相近时代的相关文献进行本土解释。 相似文献
3.
由中国科技大学、自然科学史研究室、中国科学史学会和中国逻辑史研究会共同筹办的第二次《墨经》研讨会,于10月7日至11日在安徽屯溪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墨学工作者近40人。会议围绕《墨经》中的数学、物理学和逻辑学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一是讨论了墨子的姓氏、生卒、国籍及《墨经》研究的历史过程。《墨经》是墨家的著作。不少人认为它是墨子本人所著,因此提出了墨子的姓氏、生卒等问题。历来人们都断言墨子姓墨名翟,但有人则认为,墨子并非姓墨,并列举了八条根据。指出古代的九流十家都是以其学术性质而名其家,绝无以姓氏称家的。如老子创道学而称道家不称老学,孔子创儒学而称儒学不称孔家,其他如法家。若墨子姓墨则不可 相似文献
4.
由中国自然科学史学会、中国逻辑史研究会和中国科技大学联合发起的第三次全国《墨经》研讨会于1991年10月上旬在安徽合肥召开,出席会议的有来自全国从事《墨经》研究的专家、学者30余人。《墨经》是先秦后期墨家的著作。其中不仅包含有哲学、伦理学、美学、法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思想,而且有相当丰富的数学和物理学思想,尤以 相似文献
5.
6.
中国学术界知道有“络日伽”(Logic)是自1631年李之藻译出《名理探》始;1896年英国人艾约瑟译出《辨学启蒙》,人们才较系统地知道了西方逻辑学;1897年孙诒让受西方逻辑学及印度因明的启发,首先关注“中国逻辑”的探究,认为《墨经》“必有微言大例,如欧士亚里大德勒(亚里士多德———引注)之演绎法、培根之归纳法及佛氏之因明论者”(方授楚,第219页),受此启发,梁启超开始在普通逻辑语境下研究墨家的“论理学”(梁启超译“Logic”为“论理学”),1904年,其著作《墨子之论理学》问世,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墨家逻辑学。1917年胡适完成了《先秦名学… 相似文献
7.
8.
20世纪墨学研究述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墨学乃先桑显学,惜至秦汉,几近中绝。至清代乾嘉时期,由于校勘经书的需要,方有学者校勘《墨子》。清末,孙诒让著《墨子间诂》,集清代学者《墨子》校勘之大成,《墨子》书始可读。1904年,梁启超在《新民丛报》发表《子墨子学说》及《墨子之论理学》。用西方近代资产阶级的思想方法来阐释墨家思想学说,标志着20世纪墨学研究的开始。 相似文献
9.
以休谟为代表的近代英国道德情感主义理论沿着"心理描述"和"语义分析"两种进路/方法"分化"发展,分别形成基于情感(德性)的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现代情感(表达)主义元伦理学是近代道德情感主义理论"异化"发展形态,它运用语义分析的方法揭示出道德语言的实践本性,其实是对规范伦理学之实践本性的反面论证。以斯洛特为代表的当代关怀主义(德性)伦理学自觉体现了方法论上的"扬弃"精神,使"心理描述"和"语义分析"两种方法获得了新的统一。斯洛特通过吸收和改造中国"阴/阳"哲学概念,为解决元伦理学长期以来的"应该/态度/价值"与"是/信念/事实"之间的二元对立问题提供了一种新思路,为当代中西方道德哲学的协同创新研究开拓了新局面。 相似文献
10.
通过区分“以行为者为中心的约束”与“行为者中立”两种立场来探讨义务论与后果主义之间的优劣,是当代西方道德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以行为者为中心的约束认为道德规范对特定的个体行为者具有一种约束,这种约束要求特定行为者不能做某种行动,即便这种行动能够避免造成更大的侵犯。而行为者中立的立场则否认道德规范指向某个特定的行为者,并对其产生实际的约束作用。不少研究者认为义务论坚持以行为者为中心的约束,进而把康德伦理学划归以行为者为中心的义务论范畴。然而,卡根反对这种解读,他试图证明康德的普遍法则公式在规范层面支持行为者中立的立场,应当从中得出后果主义而非义务论的规范性结论。卡根的论证正确地指出了后果主义原则与普遍法则公式的相容性,却错误地否定了义务论原则与普遍法则公式的相容性。 相似文献
11.
回归共同体主义与拯救德性——现代德性伦理学评介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回归共同体主义与拯救德性——现代德性伦理学评介龚群(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100872)现代西方伦理学以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而三分天下。不过,随着近20年来规范伦理学理论的发展,前两者呈现一种融合的趋势。或者说,元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呈现一个此... 相似文献
12.
13.
14.
四、流变Ⅲ:规定主义伦理学规定主义伦理学派的基本倾向是对情感主义伦理学的一种否定性反应。它在方法上坚持了现代西方整个元伦理学理论的基本方法论原则:这就是坚持以逻辑语言的分析方法来研究伦理学问题,甚至也坚持把伦理学视为“逻辑学研究的一个分支。”但在结论上却与情感主义伦理学大相经庭。第一,他们认为,道德命题、语言、判断等不是个人主观纯情感的表达,而是兼备情感调节和事实描述双重功能的,第二,伦理学不是纯非认知性的,而是认知与非认知双重因素的统一或混合,所以,伦理学与科学并不是完全对立或隔离的;第三,价值判断或伦理学命题决不能简单地归诸于非理性的情感主义范畴;此外,伦理学命题可以提供规定或规范。 相似文献
15.
《伦理学研究》2019,(6)
在20世纪初兴起的元伦理学运动中,史蒂文森和黑尔是两位最为成功、彪炳史册的元伦理学家。他们的伦理观都追随摩尔、艾耶尔和维特根斯坦,反对"重入世"的传统伦理学在进行道德语言分析以前就"匆忙发表意见",而将道德语言分析、伦理学研究方法的探讨视为伦理学的主要任务,表现出鲜明的"元伦理风格"和分析哲学色彩。但作为情感主义与规定主义阵营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之间在人工语言还是日常语言、非理性还是理性,以及如何对待规范伦理学等问题上,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差别和对立。立足他们的伦理学探索,分析、比较他们的伦理观,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史蒂文森的温和的情感主义与黑尔的普遍规定主义的理解,特别是有助于我们系统地把握现代西方元伦理学运动。 相似文献
16.
《墨经》逻辑是中国古代(传统)形式逻辑的杰出代表——评所谓“论辩逻辑”、“非形式逻辑”和“前形式逻辑”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 在中国古代逻辑史的研究上,梁启超最早于1904年撰写了《墨子之论理学》一文,试图用西方传统逻辑的观点概要介绍了《墨经》中的逻辑思想。1922年,作为我国第一本中国逻辑史专著、胡适的英文博士论文《先秦名学史》在国内出版,也肯定了《墨经》六篇中有重要的逻辑推理学说。自此以后,《墨经》逻辑就成了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几乎所有涉及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通史或段史著作都把墨经逻辑作为中国古代逻辑的重点和主要代表,对墨经逻辑思想的发掘也越来越丰富。解放后还先后出版了四本墨经逻辑的专著,而且都把墨经逻辑描述为一个相当完整、相当科学的理论体系,称之为“墨经逻辑学”或 相似文献
17.
18.
最近二十年来,有一批道德实在论者声称,道德实在论无须应对规范领域外部的挑战,尤其是形而上学挑战。这一立场可称为元伦理学中的"寂静主义实在论"。虽然这个立场已经引起了一些注意,但它尚未得到清晰界定。这一立场可以归到"非自然主义的道德实在论"阵营,其特殊之处在于,它认为实在论的主张只能在一阶的道德视角中得到阐明和辩护。寂静主义实在论背后蕴含着对"方法论的自然主义"的抵制。 相似文献
19.
康德的至善学说蕴含着一种从后果主义角度进行解读的可能性。至善作为德性与幸福的综合,可以被解读为"理想的道德世界"或"一切道德目的的全体",它蕴含着一种追求"理想事态"的后果主义价值论思想。而康德关于"人有义务促进至善"的主张,不仅不像伍德和贝克等人认为的那样与康德关于"应当意味着能够"的主张相冲突,反而包含着从目的出发来理解义务之可能性的后果主义规范论思想。因此,探讨一种"康德式的至善后果主义",不仅有助于克服康德伦理学与后果主义伦理学不兼容的传统教条,也有助于克服对一般后果主义伦理学的价值论是"前道德的"或"非道德的"的责难。 相似文献
20.
《现代哲学》2021,(3)
自从美德伦理学复兴以来,它一直受到无法为正确行为提供有效说明的质疑。面对这种质疑,美德伦理学家在最近30年来积极应对,至少发展出以下三种流行的形式:以赫斯特豪斯为代表的合格行为者理论,以斯洛特为代表的基于行为者理论和以斯旺顿为代表的目标中心理论。这三种形式分别通过强调有美德之人的典型行为、行为动机和击中美德行为的目标给出有关正确行为的说明。这些说明不但给出了有关正确行为的一般框架结构,而且为正确行为的评价留下了独立空间。基于此,美德伦理学捍卫了自己作为一种规范伦理学的立场。这种规范性立场不仅体现在有关行为评价的理论说明,而且尤其体现在提供有关行为引导的实践问题的多元主义答案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