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刘鹏 《学海》2012,(1):143-148
对实在概念的传统本体论界定和本质主义的认识论进路,导致了实在论与社会建构论之间的争论陷入了一个怪圈而无法获得解决.拉图尔在改造“实在”概念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将建构主义和实在论结合到一起,提出了建构主义实在论.本体论上,物或事实都是被建构的,同时,被建构的物或事实是实在的,而且物或事实的建构性正是其实在性的保证.认识论上,认识论的问题被本体论化,科学所指称的并不是外在的自然,而是从自然到知识的一条转译链.建构主义实在论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实在论和社会建构论之间的争论,成为当前科学哲学的本体论研究中的一种代表性理论.  相似文献   

2.
一、罗尔斯所理解的康德伦理学的基本特征:道德建构主义罗尔斯在整个学术生涯中从未间断过对康德伦理学的研究,其康德解读的精髓是从哲学方法论上把康德伦理学理解为一种道德建构主义(moral constructivism),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构主义概念,并把它运用于道德和政治哲学。  相似文献   

3.
探讨康德伦理学与后果主义的关系,乃至探讨是否存在一种康德式的后果主义,是当代英语世界康德伦理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卡米斯基和帕菲特提出的康德式后果主义都产生了较大的争论和影响。卡米斯基通过把康德伦理学划分为基础理论和规范理论两个层面,指出从康德义务论的基础理论可以发展出一种规范的后果主义。帕菲特通过改造康德的普遍法则公式,并结合契约论和规则后果主义的相关要素,建构了一种康德式的契约论后果主义。这两种理论虽然都以不同的方式偏离了康德伦理学的原初立场,但对于我们全面认识当代康德伦理学研究的现状及其与后果主义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反实在论”还是“实在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反实在论”与“实在论”之争是当前有关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争论的核心。批判者指责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是“反实在论”,社会建构主义者则竭力澄清自己的“实在论”立场。该文认为:社会建构主义是一个芜杂的思想体系,任何一种简单的结论都难免失之武断,妨碍对它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把握社会建构主义关键在于对“现实”的理解,社会建构主义的“现实”是统一了主客体的生活的现实,它对主客关系的超越对现代心理学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对于实在论者,了解实在论特有的问题和局限性,有助于更加理性地认识和参与这场争论。  相似文献   

5.
当代主流道德实在论是在对各种以往道德实在论的批评中形成的。它把道德客观性看成是非个人的道德价值和道德判断,用投射论下的第二属性作为客观性的依据,自称是一种弱的实在论。虽然它得到了不少认可,但也遭到了不少挑战。在对主流道德实在论的批评和反思中,另一种以"善"为核心的道德实在论得以呈现。  相似文献   

6.
罗斯的"显见义务"论在伦理学史上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它一方面修正了康德的义务论,另一方面对后果主义作出了新的批评.但是由于罗斯把增进善看成是一种"显见义务",同时没有提供解决各种"显见义务"发生冲突的优先规则,导致他的理论存在一些内在困境.不过,罗斯的"显见义务"论对重新思考义务论与后果主义的关系是大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7.
陈源 《道德与文明》2024,(2):156-167
作为康德式建构主义理论的杰出代表,科斯嘉德和福斯特的理论进路存在差异,其核心区别在于二者对实践理性和建构主义程序以及二者的关系的不同解释。面对理论对手提出的游叙弗伦问题的挑战,科斯嘉德的反思—实践同一性模型在处理康德式建构主义所面临的游叙弗伦问题所引申出的三个子问题(客观性问题、道德殖民化问题和实践理性的规范性问题)方面存在困难,而福斯特采用话语伦理学的方法来重构实践理性概念却显示出相对优势。福斯特所主张的话语伦理学方法将人视为有血有肉的辩护性存在者,能够更有说服力地论证康德式建构主义。  相似文献   

8.
最近二十年来,有一批道德实在论者声称,道德实在论无须应对规范领域外部的挑战,尤其是形而上学挑战。这一立场可称为元伦理学中的"寂静主义实在论"。虽然这个立场已经引起了一些注意,但它尚未得到清晰界定。这一立场可以归到"非自然主义的道德实在论"阵营,其特殊之处在于,它认为实在论的主张只能在一阶的道德视角中得到阐明和辩护。寂静主义实在论背后蕴含着对"方法论的自然主义"的抵制。  相似文献   

9.
海萨尼借鉴康德伦理学的理性、法则、自主和普遍性等观念,并结合功利主义的伦理学资源,提出了一种基于理性偏好的规则功利主义理论。在为这种规则功利主义的优越性进行辩护时,他批评了以黑尔为代表的康德式行为功利主义和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康德式义务论,认为前者缺乏“自发的协调效应”且易于破坏权利和规则,而后者对“最大最小值原则”“绝对优先原则”和“道德应当”理论的论证既是反事实的,也是不合理的。海萨尼认为,康德式的规则功利主义能够克服行为功利主义和义务论的上述缺陷,从而是更加合理的替代选项。海萨尼的理论对功利主义和康德伦理学的当代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我们建设自主的规范伦理学理论也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0.
胡军良 《哲学研究》2015,(2):96-101
怀疑乃至否定客观性一直是伦理学研究中的一种倾向。伦理学虽然含有不可还原的主观成分,但它并不是纯然主观的,同样也具有客观性。其客观性辩护有三条路径:整体主义的策略、认知主义路线和一种非形而上学的维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