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西方伦理学中,围绕德福关系问题形成的主要理论观点有:功利论、德性论、义务论,与此相关的还有正义论。为摆脱其各自的局限性,可以将上述几种分析框架结合起来,形成综合的伦理学理论框架:道德规则的功利论,旨在按照促进人的幸福的要求选择社会的道德规则体系;道德行为的义务论,旨在将遵守具有幸福指向的道德规则作为人们无条件的道德义务;道德人格的德性论,旨在通过道德人格的提升使个体具有履行无条件道德义务所需要的德性;道德关系的正义论,旨在通过合理的社会关系的建构和调整使社会在总体上达到有德者有福,无德者无福。四个方面有机衔接,从而实现德福统一。  相似文献   

2.
佛教生态哲学的德性论研究是当前佛教生态思想研究的重要趋势,其本身包含多方面内容。心性论是佛教生态德性论的人性论基础,佛教心性染净说对于克服建立在物欲基础上的现代自然主义人性论具有借鉴意义,佛教心性智慧说则能为生态智慧提供人性论基础;佛教"净佛世界"的生态环境建设是建立在主体净化身心、度化众生的德性修养实践基础上的;佛教德性论具有自身独特的美德体系,佛教美德具有丰富的生态环保意蕴。  相似文献   

3.
如果我们把伦理学理解为意在说明何为正确、何为错误行为的理论,那我们就无法赞成当代哲学界近年来普遍认同的伦理学理论的"三分"格局,即"效果论"、"义务论"和"德性论"的三分主张。事实上,伦理学理论是"效果论"和"义务论"的二分。"德性论"只是义务论的一种形式,即与"以原则为基础的义务论"相对的"不以原则为基础的义务论"。而如果我们把伦理学理解为说明德性的道德价值的理论,把焦点集中在德性的价值问题,而不是关注正确行为的概念,那么,德性伦理学作为一种每个人都应该成为的某种人的理论便有了属于自己的理论空间。  相似文献   

4.
风险社会与责任伦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风险社会”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特征,而传统的功利论、义务论、德性论等伦理学在应对社会风险问题时却存在着诸多局限。“责任伦理”在时空视域、伦理对象、核心理念等方面突破了传统伦理学的局限。树立和加强责任伦理的建构,能够积极有效地应对社会风险问题。  相似文献   

5.
古典“幸福论伦理学”本身蕴含着深刻的张力,这在斯多亚伦理学当中表现得 尤为典型。斯多亚德性幸福论伦理学被视为在古代捍卫道德的至高地位的主要旗手。但 它究竟是某种道德中立的幸福论还是严格意义上的道德学,仍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 斯多亚伦理学所推崇的“德性”的真实内涵是主体的自足强大意义上的幸福,这在关注对象 、情感的地位、道德义务的排序等几个方面 都与以人际道德为核心的伦理学不一致。思想史上可以看到各种在二者之间寻求一致性的努 力,然而更多的调适工作还有待于学术界进一步进行。  相似文献   

6.
人的理性、意识、思想等特征,使人追问生命的意义和行动的价值理由,人的生活和行为需要某种价值的支撑和文化的归属。人生活在意义世界中的价值特性,决定了其对行为规则正当性的诉求。毋庸置疑,社会倡导人们遵守和信奉诚信道德以及诚信要获得社会成员忠诚地遵守,首先需要解决诚信道德的正当性问题,以增强社会成员对诚实信用这一道德价值原则的诚服和践行的动力。本文拟从德性论、义务论、功利论的伦理思想的三个维度为诚信道德的正当性作出理论的辩护。  相似文献   

7.
本文主要通过对有缺陷新生儿的本体论地位和道德地位的讨论,探寻对有缺陷新生儿救治问题的道德底线,进而分析对有缺陷新生儿救治的现实问题。同时,根据义务论和功利论的结合,提出对有缺陷新生儿救治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对于不同程度有缺陷新生儿的具体处置问题的见解。  相似文献   

8.
现代实践吁求道德义务的解释新论,过往的经验论、超验论、神令论、功利论、边际约束论的解释方式皆存在一定的缺陷。借助挖掘隐伏在西方思想史中的同意论,为重塑西方道德义务观的内在生成机理确立了一个新的解释框架。在回溯霍布斯及洛克的"契约论"、康德的"德性论"和罗尔斯的"正义论"的基础上,发现同意论视角下的道德义务观既具有契约主义的理性,又兼具责任伦理的底色。洛克提出的"自愿同意"假设作为道德义务的确认程序完成了对个体意愿的观照,同时依据罗尔斯主张的正义制度的规制作用,保障了群体意志的在场。在技术加剧伦理冲突的当代社会,同意论的重拾和完善对于道德义务理论重塑以及马克思主义伦理视域下的伦理秩序建构皆彰显了一定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9.
康德虽然没有正义论方面的专著,但具有丰富的正义思想。从义务论的角度看,一种流行的观点是把康德的义务论等同于正义论。但人们应该注意到:康德把义务分为可以外在强制的法权义务和只能自我强制的德性义务,因此其义务论有法权义务论和德性义务论之分。由于法权义务的履行可以通过外在强制的法律,因而属于"合法性"即正义的范围,法权义务论也就完全可以成为一种正义论。对康德而言,合法的即正当的,而正当的即正义的。相反,一切违背法律的行为都为不义。但是,德性义务作为人的一种自我强制,作为"同时是义务的目的",只能依靠人的内心自觉去履行,这就决定了德性义务论不是正义论。康德背离了古代德性论的传统,把正义不再视为人的一种基本德性。  相似文献   

10.
境遇伦理(境遇论)作为一种诞生和发展较晚、逐渐流行、不可或缺的道德选择方法,与传统的功利论、道义论和德性论三种道德选择方法有何异同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通过比较可以凸显境遇伦理的方法论特质、价值与意义,以及传统的功利论、道义论和德性论三种道德选择方法的特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